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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3月命题]寻宝记
冰河 2008-03-14 04:49



什么是宝,这是个难以言说的命题。所谓宝,每个人的定义都不一样,例如有人追寻美色,有人追寻地位,有人追寻健康,更多的人——这个社会主流的人群,追寻的是“成功”。就是那种有钱有妞有地位,可以出门充大爷的生活。当然只要不违法,这种追求也无可厚非,总比没有追求好。其实很多人年纪大了才发觉,其实所谓“宝”,并不重要,“寻”的过程,本身就是个宝。这一点可以用一句很流行也很通俗的名言来表达: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虽然这句话很黄很暴力,却在本质上揭示了“寻”与“宝”的辨证关系:难以得到的是宝,不过寻的过程更令人心动。如果说上面的比喻有些过于彰显男性的猥琐心理而无法得到女同胞的赞同,那么也可以借鉴张爱玲小说那个著名的对比:蚊子血与明月光、朱砂痣与米饭粒。放弃的那一部分,或者说尚未得到的那一部分,仿佛永远都比得到的要好。我所遇到的喜爱张爱玲小说的女性中,不赞同这个逻辑的基本没有。由此我以为,至少在中国人的文化体验上,寻与宝,失与得的逻辑关系,无论男女,大家都是统一的。

我刚开始喜欢电影和电影理论的时候,对塔可夫斯基的《雕刻时光》一直没有明白是什么意思,虽然这词听着很忧郁很深沉很小资(这是从前最羡慕,后来却最不能忍的),但那个年头我正在《英雄本色》和《虎胆龙威》里面High到不能行,或者关着门和宿舍同学一起观摩A片,荷尔蒙泛滥的一塌糊涂,对于视觉和生理上的刺激顶礼膜拜。压根不理解这等名词中的闷骚。待到后来荷尔蒙燃烧殆尽,开始学着穿西装打领带人模狗样的谋生,才逐渐理解大师的话:如同一位雕刻家面对一块大理石,心中成品的形象栩栩如生,他一片一片凿除不属于它的部分——电影创作者也是如此, 从“一团时间”中塑造一个庞大的、坚固的生活事件组合,将他不需要的部分切除、抛弃,只留下成品的组成因素,确保影像完整性之元素。为什么我要在尘世中碰的灰头土脸之后才会明白这话的意思呢?因为大师说这话的时候,他已经被时光雕刻过,并且知道为什么被雕刻了。他回味了自己被雕刻的过程,然后把这个世界上许多人被雕刻的过程,展现给我们看。最后美丽或者丑陋的形象固然令人或喜或悲,但还是雕刻的过程最打动人。这个道理,是某天我在第N次温习《肖申克的救赎》时忽然想到的。那个时候,我已经被雕刻出了一个模样。

是的,我们无法拒绝追寻,无法拒绝选择,无法拒绝向前进,因为这本身就是生命的意义(妈的我又扯这么高尚的词了,可这就是该死的现实)。因为没人能拒绝时间的流逝,拒绝生命的成长和衰老。许多年前我看《猜火车》的时候,觉得那才是牛×的人生啊!“选择生活,选择工作,选择职业,选择家庭。选择他妈的一个大电视。选择洗衣机,汽车,雷射唱机,电动开罐机。选择健康,低卡里路,低糖。选择固定利率房贷。选择起点,选择朋友,选择运动服和皮箱。选择一套他妈的三件套西装。……选择手淫,在一个星期天早上,他妈的搞不清自己是谁。选择在沙发上看无聊透顶的节目,往口里塞垃圾食物。选择腐朽,由你精子造出取代你的自私小鬼,可以说是最无耻的事了。选择你的未来,你的生活。但我干嘛要做?我选择不要生活,我选择其他。理由呢?没有理由。只要有海洛因,还要什么理由?”大家都希望我往那条人模人样的路上走,我却偏偏要狗一样的活,这才是牛×。所以我也曾经很古惑很愤青过一段时间。可是后来呢?当刘健明和陈永仁一起坐在沙发上,没有警察,没有古惑仔,一起听着《被遗忘的时光》,安静的像两个第一次听到音乐的孩子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些牛×都是装蒜,忽悠自己而已,没人能抗拒,没人能改变。选择当贼的注定是贼被一枪爆头,选择当警察的也可能从高楼上飞下,不一定有好下场。我最崇拜的作家海明威,那是一个无比的猛人,能写能打,还能泡妞,不过最后他发现自己已经无法勃起,不能再行使男人的功能时,他选择用猎枪把自己的脑袋打飞了。他很猛,但他还是阳痿了,这真该死,时间是无法抵御的敌人,猎枪是最好的归宿。相比之下,另一个我崇拜的牛人罗伯特·卡帕似乎更幸运,他的一生虽然奔波潦倒,但始终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方向,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结婚,不常驻,不做该死的主编(真他妈的……),永远抱着他的相机追寻让他“屁滚尿流的瞬间”。即使在越南战场上踩中地雷被炸飞的一刻,他还不忘对着自己的脚拍一张。这种用行动与时间抗争到死的行为和死法,实在是他最好的结局。否则谁知道他将来会不会阳痿呢,至少他死的时候还没有,这是个圆满的结局。

其实我觉得,寻宝的真正行为是在缅怀失去,正如出生的时候谁都是白纸一张,眼里的纯真让成年人心疼。然后我们在成年人的规矩中慢慢长大,把自己一点点涂抹的五颜六色,却一点点的开始讨厌自己。正如我们都珍惜自己的初恋,怀念从前的老电影,记住读过的许多经典。可是一旦有机会再次审视或者经历那些过去,就发现那些激动、欢乐、惆怅、忧伤已经不再或者不会。《董存瑞》或者《平凡的世界》再也没有从前的震撼,邻家梳着长辫的女孩或者带着眼镜的清秀哥哥如今已经碎嘴妇人或者满脸沧桑。我们明白了更多的道理,却发现失去的更多。那些宝啊,真的再也不会回来了,即使不停的寻找。

所以还要不停的寻找。

该死,我又开始装蛋了。有那么悲伤么?就像我经常教训我老婆那样:别总哀叹“我都要三十”了,等你到了哀叹“我都要四十了”的时候,你才会明白三十有多美好。我们不得不成长,不得不追寻,也不得不失去。不过做为一个人,一个至少明白自己活的像狗一样的人,在不得不“寻宝”的时候,还知道“记”,我觉得这才是“寻宝”的最终意义。至于谁是读者,那就爱谁谁吧。人人都爱海明威么?


PS:我觉得,能像卡帕那样死去,实在是一个记者最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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